取保候审制度与判处
缓刑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也并非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更易于获得缓刑判决。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被法院依法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行为人,仅满足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悔罪表现、并且没有再度实施
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这四项基本条件者,方可被宣告缓刑,而这与是否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无直接关系。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