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妥善划分夫妻共有的房地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若夫妻双方能够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依据约定的方案予以执行;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愿轻易放弃所持房产权益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采纳竞价取得的方式来处理;
若夫妻双方都无意取得该处房地产,那便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平分由此产生的拍卖所得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