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这一重罪,其在
犯罪客观方面所显现出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触犯了国家法律
法规所制定的相关条款;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形式为非法拘禁,其目的在于蓄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再次,行为人必须导致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一严重后果的产生;
最后,行为人采取诸如捆绑、关押以及禁闭等方式来达到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