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所询问的“夫妻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的情况下
申请贷款,银行能否予以批准”这个问题,我们给出以下权威解答:
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负债的依据并非在于另一方是否知晓此事,而关键要看一方所涉及的借款是否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只要该笔款项是出于家庭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不论另一方是否事先得知,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
债权人以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为由
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