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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对于具有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群体以及患有疾病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监护、照料职责的个体,若存在严重虐待被监护、看护对象的恶劣行径,则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
倘若这些虐待行为是由单位组织所为,那么该单位将会受到罚金处罚,并且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同样的标准接受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虐待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发生,则会依据更为严重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2.所谓“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时间遭受虐待,从而逐步导致身体出现严重损伤甚至导致死亡,或者因为无法承受长期虐待而选择自杀,进而引发死亡或重伤的悲剧。
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虐待行为,但却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这就要求虐待行为与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必须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法律规定,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因此,即便被告方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仍需依法提起公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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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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