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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信用卡多少能坐牢

若一位公民所负债务已经超越了一万元的法定上限,且其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侵占意图,在经过银行对其进行两次正式的债务催缴之后,时隔三个月依然未能如期偿还,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超额或逾期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欠款,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应当依据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新修订: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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