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共同负担的
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虽然在双方内部或许存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但倘若
债权人对此毫不知情,那么此种约定将不会对债权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换言之,如果最终诉诸法律程序进行
离婚裁决,双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连带偿还责任。
因此,在你们所达成的协议中,可针对此类负债情况做出以下明确规定:
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全部或部分偿还义务;
或采取分期付款,利息支付等其他形式的还款方案。
然而,为了确保协议具有对抗第三人的
法律效力,建议你们在签署协议前,务必通知债权人相关事宜,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