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假设所述借款行为系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并利用于家庭日常所需的开销以及共同开展经营业务等方面时,则此类
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责任,在此情况下,由于妻子作为
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定所有人,因此她有义务在其所能控制的财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从而可能会对其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然而,若该笔借款并非用于上述目的,而是由丈夫个人支配或用于诸如赌博、发放
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且妻子对此毫不知情的话,那么此种情形便应归类为丈夫个人的债务,妻子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