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婚姻登记时,需提前准备好包括双方
身份证明文件在内的各项资料,具体包括有效的户口本以及填写完整的婚姻登记表等必备物品。
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交三张合规的近期半身免冠照。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使上述要求均已满足,婚姻登记机构亦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男方年龄未满22周岁,女方年龄未满20周岁;
男女双方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双方并非出于自愿而提出
结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