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协助他人提现活动时,通常并不视为构成
犯罪。
然而,倘若情况确如
犯罪事实所展示的那般,那么就应定位为共同诈骗行为,并根据案件的现实状况,处以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作为惩罚。
但若知晓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仍给予协助,那么这种做法便属于共同诈骗活动的一部分,进而构成诈骗罪,理应当遭受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且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的确证须建立在具有诈骗意欲与行为的基础之上。《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
盗窃罪】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