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关于
信用卡欠款在
离婚时是否被视为
共同债务的问题,我们认为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首先,若该欠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是经一方追认并达成共同意向所引发的
债务,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其次,当配偶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最后,若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同样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