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架罪”,乃是意为利用被犯嫌人之
近亲者或者他人对于该
被绑架人安全状况之忧虑,以获取钱财或实现其他非法愿望为主要目的,运用
暴力手段、
胁迫方式乃至麻醉他人以便实施劫持或以实力支配他人的
犯罪行为。
关于“绑架罪”的判责:
依据现行法律,针对此种犯罪行为,其法定最低
量刑标准应当为十年监禁,也就是说,最轻程度上的“绑架罪”也要面临至少十年的牢狱之灾。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在主观上怀有以获取钱财作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绑架,以及将他人作为“人质”实施绑架行为的案件,都应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有时甚至可能会适用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
若情节较轻,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缴纳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
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