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遭友人盗用却无法返还,唯有信用卡所有者先行偿还该笔款项后,方能向友人行求偿。
这是因为无论是持卡人自身消费引致欠费,抑或被他人盗用卡片所致,银行始终仅会根据信用卡所有者作为持有人的身份进行
追责,故当持卡人将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之日起,就意味着持卡人已承担此次事件全部责任。
若未能及时还款,则会导致利息、
违约金等额外费用的产生,同时也会对
个人征信记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信用卡所有者优先偿还欠费,然后再向友人进行
债务追偿。《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