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体系中,
农村宅基地并无明确的
继承权属,这也意味着孙子无法直接从祖父处接手宅基地。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农村村民对于宅基地仅享有
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法归属于集体组织,未经审批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
当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城镇化建设等整体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时,原
宅基地使用权人须坚决服从相应的安排和调整。《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