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
1、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可依法行使申请权,以法定程序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从而申请变更现有
强制措施为其他适当形式;
2、依据职能机关自行判断而进行变更:
若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构发现在先前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存在不当之处,可以通过自身职能权限,依职权变更现行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