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承认有效的借据,其具有明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功能,通常由借贷方当面填写并加盖印鉴;
法律依据为,此类借据可替代他证,成为向司法机构主张权力的充分证据。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若因赌博这类非法活动引发的借贷行为则不被视为法律保护的范畴内。
2.借贷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此乃国际通行惯例,但对于个人间借贷,法律给予特许:
即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