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的罪犯,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处罚。
2.若致他人于死地,或是通过极度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遭受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的,则施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
死刑。
在此基础之上,还需根据伤亡后果、
伤残等级以及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
刑罚量,从而确定
基准刑。
3.当构成故意
伤害罪时,可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
如故意伤害致一人
轻伤者,可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者,则可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若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且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那么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除外。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