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盗用他人
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被视为严重
违法行为。
所谓恶意透支,主要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信用卡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活动,且在发卡银行多次
催收之后仍然拒不还款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其
涉案金额大小,将面临不同程度的
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