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规避并最大程度地降低财务、信誉及法律方面的潜在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执行以下措施:
首先,
保证与各家银行之间的沟通渠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其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套现行为以及相互借贷行为;
再次,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且持续性地进行还款操作(优先偿还本金部分)。
最后,对于银行按照原始
逾期本金继续计算的剩余利息金额,您有权予以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要求银行按照剩余本金重新
计算利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