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出狱后再次
犯罪之人均可视为
累犯。
关于累犯的定义,需明确重点在于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度触犯本人应负
刑事责任的
法定刑法,所犯之事亦被法院判处有应得之刑罚。
若所涉及前罪仅为
拘役之责,则罪犯出狱后再度犯罪并不构成犯罪。
即使后罪系
过失犯罪,亦无法构成累犯。
在此基础上,特解释
帮信罪的构成要素:
1.
犯罪主体:
帮信罪之实施者须为一般自然人,年龄必须达到成年(即十六岁);
2.主观方面:
行为人须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明知道自身行为会协助他人进行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
3.侵害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是国家对良性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
帮信罪的行为模式主要表现在向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据相关法律
法规,明知有人私自在信息网络中实施
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包括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帮助,都属于
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