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凶犯,应依法判处以
死刑、无期
徒刑或
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严厉惩罚。
若其情节轻微,则可酌情
量刑为严酷程度较轻的死罪、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之间。
同时,若
行为人在过失情况下导致他人失去生命,那么他将面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相应
法律制裁;
如果情节特别轻微,则应判决严重程度较低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惩处。
而对于那些选择
自动投案自首等积极行为认错悔罪的罪犯,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在量刑时可以给予适当的从宽或减轻待遇。
在此基础上,若所
犯罪行显著轻微,甚至有可能免于
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