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发企业存在偷
逃税款行为的
证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是涉及对象,也就是被举报者的
身份信息,包括其真实姓名以及所在企业的名称、企业注册地址;
其次是与税务方面相关的事实证据,例如账簿凭证、各期的纳税申报表、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任何与税收有关的文件资料;
此外,还有能够证明税务
违规行为的
合同协议、相关发票、收据等书面或电子材料的原件或
复印件均可行。
无论举报方式选择哪一种,都应该
保证具备上述基本要素。
无论举报人选择以书信形式提交证据,还是通过当面陈述、拨打热线电话,又或是采用自身认为最为便捷的其他形式进行投诉,原则上来说,无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的行为。县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了税收
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
违法行为举报,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