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情况属实,那么后果并不严重至引发人员
逮捕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只会对您提出民事索赔,要求您尽快偿还欠款。
但是请注意,
信用卡诈骗犯罪成立的主要条件是存在恶意透支,这与一般的
逾期还款有着本质区别;
其次,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
刑事案件范畴,必须按流程经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的审查以及最后的法院判决。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优先与发卡银行或相关机构取得有效沟通,尽快履行
债务义务以达成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指出:
“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动且
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若是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发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相关财产。
其中,所说的恶意透支,是指持有
信用卡的用户抱着
非法侵占的念头,超出规定的额度或者期限进行透支,且
催收未果无法归还的行为。
在此需要补充的是,若有人采取偷盗信用卡并亲自使用的手段,参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