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达到或超出极为巨大的标准,且具有其他重大恶劣情节的,应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一)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是利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来骗取的信用卡;
(二)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已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
(三)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四)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恶意透支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