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害事故中,一至四级的
伤残等级及对应的
残疾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
受伤者因
伤残所获得之
赔偿金额等同于其个人平均月收入的27倍;
2.二级:
该
赔偿额则为其平均月收入的25倍;
3.三级:
其赔偿额依
受害人平均月薪的23倍计算;
4.四级:
此种情况下,责任方需支付赔偿款相当于受害人平均月收入的21倍。
此外,若伤者为一至四级伤残,可以每月领取相应的
伤残津贴作为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情况下,伤者可以享有其平均月收入的90%作为津贴;
2.二级伤者每月可享受到其月收入的85%;
3.三级伤者能得到的津贴是其个人平均月收入的80%;
4.至于四级伤残者,他们由责任方给付的津贴为其平均月收入的75%。《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