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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最新伤残赔偿标准

在伤害事故中,一至四级的伤残等级及对应的残疾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
受伤者因伤残所获得之赔偿金额等同于其个人平均月收入的27倍;
2.二级:
赔偿额则为其平均月收入的25倍;
3.三级:
其赔偿额依受害人平均月薪的23倍计算;
4.四级:
此种情况下,责任方需支付赔偿款相当于受害人平均月收入的21倍。
此外,若伤者为一至四级伤残,可以每月领取相应的伤残津贴作为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情况下,伤者可以享有其平均月收入的90%作为津贴;
2.二级伤者每月可享受到其月收入的85%;
3.三级伤者能得到的津贴是其个人平均月收入的80%;
4.至于四级伤残者,他们由责任方给付的津贴为其平均月收入的7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最新修订: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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