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事宜中的律师服务费用问题,通常需依案件是否涉及财产状况而定。
若案件并不牵涉到任何
财产权益,律所则可能采取计件收费方式进行收费标准的设定,具体而言,按照政府指导价规范,对于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普通民事、经济或者
行政诉讼案件,其协商收费范围在6千元至10万元之间。
然而,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律所则有可能会选择按标的金额百分比进行收费。
关于
律师费的具体数额,应由
当事人与律所协商决定,同时须遵循政府指导价标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律师服务收费方式的详细说明:
1.计件收费:
对于无财产争议的普通民事、经济和
行政案件,如不涉及财产权益,根据案件性质、复杂性程度、工作所需消耗时间等多项因素,律所在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的收费数额。
另外,对于地处境外的民事、经济与行政案件,如不涉及财产权益,也同样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收费,唯一区别在于
代理费用最低不得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起草及修订审查: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以及所用时间等多项因素,律所在每份文书上的收费标准为600元至2000元不等,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价钱。
律师见证:
律所在进行律师见证时,需依据文书性质、所需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达到每件收费2000元至10000元的标准,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最终价格。
4.代办公证事务:
律师在代办公证事务时,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1500元至3000元不等,双方协商后决定最后价格。
5.律师信与法律咨询报告:
对于委托方提出的律师信或法律咨询报告,需视相关事务如何复杂、实现何种用途等多项因素而定,最终收费标准将定于每份1500元至20000元之间,双方谈判后决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
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