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债券期限的注会核验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结果显示,要求企业最近三个涵盖完整季度的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必须保持在平均值不低于10%的水平之内;
其次,为了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健,
上市公司在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其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出公司净资产总额的上限40%;
最后,在确认公司净资产额时,应以发布公告之前,上一年度经过公正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唯一依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第九条
上市公司在报送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时,应当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