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务豁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若
债权人选择减少其部分
债务,则该部分债务将归于消亡;
反之,如债权人决定免除所有债务,那么相关债务便会完全消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是债权人选择彻底免除所有债务,那么就意味着无需再次履行这些债务义务,与此同时,相关的合同亦将会以这种方式而终止执行。
在涉及到全部债务得到全免处理的情境之下,拥有债权证书的一方
当事人即
债务人,有权要求进行返还。
其次,债务的豁免同样会导致债权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从权利的消解。
事实上,当债权人作出免除对方向其偿还债务的决定时,也就意味着他(她)主动地选择放弃了自身的债权。
这便意味着,相应的债权已经消亡,那些与之相关联的从权利当然也会因此被宣告灭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
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