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涉及诈骗的金额达到了三千元的门槛,便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追诉程序,最终的处罚结果也将由我们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裁决。
对于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三千元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条例,理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并在此基础之上,公安机构有义务展开立案追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