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以下七个标准必须得到充分满足:
第一,作为
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需达到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水平;
而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其净资产则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第二,在公司债券发行之后,累计已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不可超过截至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0%。
对于金融行业的公司而言,这一点有特殊规定,即其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应按照金融企业相关条款的要求进行计算。
第三,公司的生产运营活动必须遵守相应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所募集到的资金运用方向也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宏观调控政策。
第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必须能够涵盖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支出。
第五,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应低于或等于国务院法规中所规定的最高利率水平。
第六,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必须完善且合理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的管理漏洞或危机。
最后,经过权威资信评估机构的评定,债券信用评级必须保持在良好的等级上。《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