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所负之
债务,其父母有无义务代为偿还,这取决于该儿童是否具有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
若该
未成年人已年满18周岁,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将能够独立负责自身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此时,其父母并无义务为其还债。
然而,如果该子女尚未达到法定年龄,身为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他的父母便有责任协助他们偿还此项债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
继承人应当以其所
继承的财产为限来承担债务,如若遗产不足以履行债务,那么超额部分继承人无需担责;
而选择
放弃继承权的,亦无需承担
清偿债务的责任。
此外,如若遗产超过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超出部分亦不在本规定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