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证券纠纷专题 > 法院对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如何裁判?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判例,对于那些未能获得国家特定监管部门批准,却擅自进行证券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资金,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者,应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还需缴纳等额或者超过非法募集资金总额1%至5%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修订:2024-04-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