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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搏的最高量刑情况是什么

参与互联网赌博活动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最严厉的判决结果将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对于那些长期沉溺于赌博,甚至以此为主要谋生手段的行为,也将被认定为犯罪
所谓"以赌博为业",主要表现为个人嗜好赌博且频繁赌博,甚至将赌博所得作为自己日常生活的唯一来源。
此外,"聚众赌博"则指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参与人数一次性达到了三人之上,而在整个赌博过程中渔利总额累积超过了五千元人民币;
(二)参与人数每次都在三人以上,累计赌资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三)参与人数每次在三人以上,总的应参赌人员数量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四)组织中国大陆籍民众一次性达到十人以上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且从中获取回扣以及介绍费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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