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他人身份签署合同的行为,以此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二万元及以上者,则可被视作合同诈骗犯罪,并应依法予以立案进行侦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人利用虚假名义签署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制定与执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取得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要接受相应罚金的惩处;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惩罚;
而当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将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