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主观意图主要在于实施针对
被害人的肉体及心灵的残酷折磨以及摧毁。
而故意
伤害罪的
犯罪意图则源于对于被害人人体健康的严重侵犯。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行为可被视为长期施行或者持续不断的折磨与摧毁;
相比之下,
故意伤害不具备持续性和持久性特征,极有可能只是一次针对某人身体的突然袭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
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