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人向您借款并未按期归还时,则您成为名副其实的
债权人。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常称之为债主,即借
出资金并以收取利息作为回报的人士或者是在
债务关系中所享有的规定另一方(
债务人)为了满足某种条件而必须执行或是不得为之的特定权益者。
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债主即是指向债权方承担有偿清债务责任的一方,其依据乃基于法律或合同、契约等相关规定。
在财务会计学的理论框架内,债务人则是指那些
拖欠他人金钱的实体组织或是个别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