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信用卡诈骗所涉金额达到一万元,无疑已构成为俗称的“信用卡诈骗罪”,且
欺诈数额处于较大范畴内,因此可能面临法院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缓刑,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作为
刑事处罚。
对于信用卡诈骗所涉及的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但未超过五万元的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欺诈
数额较大,从而确认构成
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