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废旧口罩并进行再加工后进行销售的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关键在于其所涉及的医用品是否符合标准。
若该行为确实导致销售的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那么该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应的
法定刑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将面临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幅度的罚款。
特别是当此类行为对人体健造成了严重损害时,则有可能被判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支付相应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