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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征用土地需要补偿吗

若需临时占用耕地或者林地等土地资源,须负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在计算补偿金额时,应以土地在征收之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产出价值作为依据,同时结合所在地区的统计部门颁布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数据以及物价部门认定的材料价格作为平衡点进行估算。
临时占用土地期间,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足额的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上附着物损失费用。
如果在临时占用期间,土地所能产生的收益无法满足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需求,则应对其生活条件给予适当的改善,例如增发安置补助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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