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立案金额是多少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立案金额是多少

关于如何界定对他人物品的违法占有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侵占罪的最低刑事立案限制因各省级行政区和直辖市的具体情况有所差异,系依据相应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衡量设定。
在某些较发达地区,五千至两万元便可被视作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界限标准。
倘若个人以非法手段占有并未经过其同意由自己负责保管的他人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范围,而且拒绝归还,那么就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处罚金等刑罚惩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4-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