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的政策立场,并不支持与正在接受强制戒毒治疗的员工
解除劳动关系。
然而,当此类员工被发现有严重的吸食毒品行为,且该举动已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构成严重违反;
或当其禁毒过程造成了雇主单位无法承受的重大
经济损失时,雇主有权行使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限。
此外,倘若该名员工与雇主经过充分交流和协商后达成共识,决定解约;
或者面临
辞职情况时,雇主同样可以依据相应规定与该员工进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