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彩礼款项是否可以收回的问题,其与是否系以借贷方式支付无关紧要。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则彩礼款项皆有权索回:
首先,当男女未成功缔结为夫妻关系时;
其次,即使双方已完成婚姻注册手续却未能共同生活,且在最终选择
离婚的情况下;
再者,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导致自身财务拮据,而最终仍决定离婚,那么在此等特殊情况下,女方亦可主张收回彩礼款。《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