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债务人采用
恶意转移财产之法,作为
债权人有权行使
撤销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当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以显失公允的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进行财产转让;
或是以无偿形式,即不经
对价直接将财产进行处置,从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利益时,债权人可向人
民法院
递交申请,请求裁定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
债务提供
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