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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能成为非法行医罪主体吗

乡村医生是否能够成为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主体,需依据特定的实际情景进行判定:
首先,对于那些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质但依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得到了乡村医生执业证并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普通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而言,显然是无法被归类为非法行医罪的实施者;
其次,倘若这些乡村医生未经注册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从事的医疗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就有可能沦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之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指的是尚未获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们(无论是拥有中国国籍、外国国籍还是无国籍),至于单位,并不属于此类违法行为责任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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