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决定迈向
婚姻破裂之时,关于其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问题需要审慎处理,父母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应当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
其次,要结合
抚养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进
行权衡;
最后,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也应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包括收入以及各种财产状况)。
在对
离婚子女抚养费用做出最终确定时,父母们可参照以上三大原则进行协商,如果基于正当理由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应该由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