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者遭受
逮捕之后,其具体的法律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人民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所
递交的逮捕申请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查评估,最后根据审核结果给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断。
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有权利
羁押犯罪嫌疑人,但是最长的
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三十七天。
其次,侦察工作结束后,检察院将对执行
公诉的相关案件进行仔细地审查,通常情况下,检查公诉的时限不会超过一个月;
但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可以依据实际需求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以延长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
提起公诉,并将
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
主刑、
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
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