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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高空抛物被告如何举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问题的被告如何进行有力的举证呢?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根据所抛物体的特点进行举证,若证据表明所抛掷的物体较大或属于花草类,被告方可以提供证明显示自家并无种植此类植物,以此来证实其并不具有产生危害的客观条件;
其次,根据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地点进行举证,被告方可以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从自家坠落的物体并不会坠落至高空抛物发生地,这种损害后果并非由自身行为导致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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