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人放弃其已到期的债券或未经协商便将资产无偿转移的情况下,倘若这一行为给
债权人带来了损失和伤害,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此类行为。
同样地,若债务人为谋求非法利益而以显失公正、价格恶劣的方式低价出售有价值的财产,从而给债权人的权益带来侵害,且受让方明知此交易的非合理性并参与在此过程中,此时,债权人理所当然地有权利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