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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房子给了孩子母亲能住在里面么

在涉及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宜时,如将房产协议给予子女的母亲并非具有永久性或专属的居住权
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形态,居住权旨在仅允许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附属设施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
假如离婚后房产归属于子女,那么此房产便自动成为子女的个人资产,因此,通过设立居住权,依循相关合约内容进行即可。
此外,设立居住权还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向县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只有经过依法登记后方能正式确认居住权的有效性并生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新修订: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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