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犯罪行为的过程当中,如果
犯罪者自觉停止了其
违法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必要行动有效预防了犯罪后果的出现,那么这种情况就构成了
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点和行为表现形式:
首先,这个过程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之中;
其次,犯罪中止所体现出的自我控制、自我否定以及主观上意识到犯罪行为已经无法继续下去的内心状态必须是具备主动性的;
最后,犯罪中止所展现出来的不再继续犯下相同罪行的坚决意志和承诺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临时性的举动上,而是要表现为一种彻底的心态变化和长期的稳定态度,这样才能够被认定为真正的犯罪中止。《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减轻处罚。